一、缴费基数包括的内容
缴费基数包括的内容有计时工资、计件工资、奖金、津贴和补贴、加班加点工资、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国有、集体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,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。
缴费基数是计算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础数据。缴费基数是单位直接支付给本人的劳动报酬总额。
二、确定社保缴费基数要注意什么问题
确定社保缴费基数要注意的问题有:
1.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、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,应纳入缴费基数。
2.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、电话补贴、午餐补贴、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、高空、井下、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,应纳入缴费基数。
3.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,应纳入缴费基数。
4.实行底薪制的职工,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,应纳入缴费基数。
5.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,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,其承包收入中的60%应纳入缴费基数。
三、社保缴纳基数的相关政策
找法网提醒您,关于社保缴纳基数的相关政策有:
按照《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》和《嘉兴市本级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,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%的按照60%确定,即2225元,高于300%的按照300%确定,即11130元。调整后的月缴费基数除缴费基数下限(2225元)外,其余全部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,个位数为零(如月平均工资为3001元,启用为3000元;月平均工资为4006元,启用为4010元)。从6月起启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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